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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班級辦理要點

國立成功大學化學系系友會
系友大會主辦班級辦理要點

 

107929日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 

  •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系系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,為主辦班級制度之運行及傳承,使其了解系友大會辦理相關事務,及其享有之權利與義務,特訂定本要點。
  • 主辦班級為該年度畢業十、二十、三十、四十年的班級,即畢業年級末位數與民國年代末位數相同者。
  • 系友大會舉行諸事之協調,經理監事會商後,適時邀集主辦班級代表共同與會議商議,由主辦班級協助籌辦該年度系友大會相關事務。
  • 主辦事項
  1. 該年度大會之經費籌備:系友大會一般經常性經費支出為新臺幣四十萬元,期望能由畢業十、二十、三十、四十年之班級,各自認捐新臺幣十萬元,各主辦班級之間可相互支援協調。
  2. 該年班級回顧發表:由各主辦班級製作簡報檔,上臺分享該班的往事或現況,每班發表時間至多15分鐘。
  • 該年系友大會時,請該屆主辦班級與下屆主辦班級各派代表上台,參與傳承系旗儀式,以象徵世代交接,永續傳承。
  • 系友大會上將頒發紀念徽章,致贈該年度畢業五十年班級之出席者。
  • 請畢業五十週年之班級準備紀念性質之物品回贈化學系,未來將放置於系史室作為文物。
  • 主辦班級如需本會協助辦理班級聚會,如辦理小型同學會、與在校生座談等活動,需借用化學系或校方場地,系友會將協助向系上或校方申請場地辦理;若需要協助訂房,可於活動二個月前提出。